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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安全风险评估三年工作方案(2019年-2021年)》的通知

发布于:2019-07-30

                                                京绿办发[2019]122号

各区园林绿化局、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安全风险评估三年工作方案(2019年-2021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19年6月10日 

  

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

安全风险评估三年工作方案

(2019年-2021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园林绿化行业安全风险,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三年工作方案(2019年-2021年)>的通知》(京安发〔2019〕7号)要求,在前期市属公园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园林绿化行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一、工作目标

  以市属公园安全风险评估试点工作为基础,进一步夯实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础,不断完善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标准体系,有效评估各类安全风险,深入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切实增强园林绿化行业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全面提升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安全风险评估标准体系。修订、完善《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标准(试行)》和公园风险辨识清单。编制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名胜区风险辨识清单。

  (二)开展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的安全风险评估。在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园林绿化工程开展全覆盖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北京市安全风险云服务系统建立行业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库和电子地图。

  (三)开展应急资源调查和应急能力评估。在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基础上,全面调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资源状况以及周边单位的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评估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和水平。

  (四)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从工程、技术、管理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密切关注风险变化,及时开展动态更新,适当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范围。

  三、职责分工

  (一)市园林绿化局

  1.应急工作处

  (1)根据全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提出的任务和目标,结合职责分工,制定印发全市园林绿化行业实施方案。

  (2)负责全市园林绿化系统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总体部署、协调。

  (3)负责修订、完善《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标准(试行)》。

  (4)督促各区园林绿化局、局有关业务处室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宣贯培训工作。

  (5)汇总、分析全市园林绿化行业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完成本行业安全风险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绘制安全风险电子地图,形成本行业重大安全风险源清单,撰写本行业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和应急能力评估报告,报市安委会。

  2.公园管理处

  (1)指导、协调全市城市公园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2)负责修订、完善公园安全风险源辨识清单。

  (3)根据市属公园安全风险源清单,督促市公园管理中心对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风险进行再评估、完成风险源信息及风险等级的动态更新及在线审核、形成重大安全风险源清单、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管控主体和管控责任。

  (4)督促市公园管理中心针对重大安全风险源,开展应急能力评估、编制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源的市属公园与属地"一对一"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3.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1)负责编制风景名胜区安全风险源辨识清单。

  (2)督促、指导全市风景名胜区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分级管控与动态更新工作。

  (3)建立风景名胜区安全风险监管台账,适时进行动态更新。

  4.生态保护修复处

  (1)指导、协调市直属营造林绿化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建立风险源监管台账。

  (2)根据市直属营造林绿化工程安全风险源清单,指导施工单位针对重大安全风险源清单,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管控主体和管控责任。

  (3)针对重大安全风险源,开展应急能力评估与动态更新工作。督促指导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源的市直属营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编制与属地"一对一"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5.城镇绿化处

  (1)指导、协调市直属城镇园林绿化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建立风险源监管台账。

  (2)负责组织编制园林绿化工程安全风险源辨识清单。

  (3)根据市直属城镇园林绿化工程安全风险源清单,指导施工单位针对重大安全风险源清单,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管控主体和管控责任。

  (4)针对重大安全风险源,开展应急能力评估与动态更新工作。督促指导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源的市直属城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编制与属地"一对一"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二)各区园林绿化局

  以属地政府安排为主,参照市园林绿化局方案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1.建立本区园林绿化行业监管台账。

  2.组织本区园林绿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业务培训。

  3.督促、指导本区园林绿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分级管控与动态更新工作。

  4.督促、指导本区园林绿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资源调查和应急能力评估工作。

  5.通过北京市安全风险云服务系统在线审核本区园林绿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

  6.根据本区园林绿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源清单,对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风险进行再评估,完成生产经营单位风险源信息及风险等级等在线审核,形成本区园林绿化行业重大安全风险源清单,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管控主体和管控责任。

  7.结合本区园林绿化行业部门掌握的应急资源情况,针对重大安全风险源,开展应急能力评估,编制本区园林绿化行业重大安全风险源企业与属地"一对一"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8.汇总、分析本区园林绿化行业工作开展情况,完成本行业安全风险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绘制安全风险电子地图,撰写本区园林绿化行业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和应急能力评估报告,报区政府和市园林绿化局。

  四、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工作

  2019年6月20日前,各区园林绿化局、市局有关处室根据任务和目标,结合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报市局应急工作处。

  2019年7月底前,市园林绿化局完成《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标准(试行)》修订、完善公园风险辨识清单、编制园林绿化工程和风景名胜区风险辨识清单。

  2019年8月底前,市园林绿化局重新发布《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标准》,组织做好培训宣贯工作。

  (二)安全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应急能力评估

  2019年10月底前,各区园林绿化局完成区属城市公园安全风险评估及分级管控、应急资源调查和应急能力评估工作(参照2017年8月印发的《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标准(试行)》开展)。

  2020年10月底前,生态保护修复处、城镇绿化处完成当年市属园林绿化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及分级管控、应急资源调查和应急能力评估工作;各区园林绿化局完成当年区属园林绿化工程和60%风景名胜区安全风险评估及分级管控、应急资源调查和应急能力评估工作。

  2021年10月底前,生态保护修复处、城镇绿化处完成当年市属园林绿化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及分级管控、应急资源调查和应急能力评估工作;各区园林绿化局完成当年区属园林绿化工程和风景名胜区安全风险评估及分级管控、应急资源调查和应急能力评估工作。

  (三)重大安全风险管控

  市园林绿化局在市安委会指导下,各区园林绿化局在属地政府和市园林绿化局指导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落实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每年11月底前,形成本行业的重大安全风险源清单和电子地图,并完成本年度重大安全风险源"一对一"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工作。

  (四)安全风险动态更新

  市区两级园林绿化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风险动态更新工作,原则上每季度更新一次,重点关注新增安全风险、等级升高的安全风险和综合叠加安全风险。

  (五)工作总结

  每年11月底前,各区园林绿化局、生态保护修复处、城镇绿化处、公园管理处全面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完成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形成年度工作总结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和应急能力评估报告、重大安全风险源清单等安全风险评估成果材料,报市局应急工作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建立本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风险研判,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二)落实工作措施。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全面、系统排查各类安全风险,将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三)强化信息收集。各单位要加强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遇到的困难,加强组织协调、研究解决,确保工作任务有序开展。

  (四)加强资金保障。各单位要把安全风险评估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根据工作任务量,科学核算资金需求,提前做好年度专项经费预算。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规范资金使用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