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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北京市绿化条例》叫停树木过度修剪 擅自给树木“抹头摘帽”最高罚款10倍

发布于:2019-11-27

(转自人民日报)

原本苍翠茂盛的树木惨遭“抹头”,留下一棵棵光秃秃的树桩即破坏景观又影响树木的正常生长,现在这类破坏绿化的行为将受到更加严厉的打击,最新修订的《北京市绿化条例》对擅自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的现象祭出重拳,相关违法行为将最高罚款10倍,还要补种砍伐株数10倍的树木。目前,本市已有部分小区和单位的绿化责任部门因给树木“抹头”被处罚。全市各级园林绿化部门将在加强法规普及和树木修剪技能培训服务的基础上,联合城管执法部门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保护园林绿化资源,维护城市园林景观水平。

小区树木遭遇抹头,物业被罚款罚种树

据了解,修订后的《北京市绿化条例》已于今年7月26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五十条第(六)项和第七十条第二款,新增了“违反规定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的违法行为,并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未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在规定地点补种砍伐株数10倍的树木,处所砍伐树木价值5至10倍的罚款。市园林绿化局城镇绿化处四级调研员王万兵告诉记者,近年来城市绿化养护过程中经常出现过度修剪的情况,甚至把树木“抹头摘帽”,粗壮的大树只剩一根光秃秃的主干,不但不好看,对树木生长也不利。“此次条例的修改,让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相关执法部门‘有法可依’,为今后的管理和执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据介绍,新版绿化条例实施以来,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巡查执法,对本区出现的树木截干抹头行为开出罚单,截至目前,已处罚相关违法行为13起。例如,丰台区马家堡街道某小区内单位内171棵树被截干,丰台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物业公司罚款210余万元;西城区某小区内78株树木被截干、去冠,西城区城管执法局对违法主体罚处人民币79万余元并责令其补种树木490株。

禁止乱砍不等于不管,科学修剪助力高质量发展

禁止乱砍不等于不管,《条例》也明确规定,小区内树木影响业主采光、路旁树木影响附近管线等确有修剪必要的情况,可以依据技术规程依法修剪。“我们要整治的是乱给树木‘抹头’的过度修剪,提升的是精细化养护水平。林木的修剪有很多讲究,比如留枝长短要适中,树木冠形要美观协调。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绿化养护技术培训,让大家知道如何进行科学的修剪。”王万兵介绍,目前市园林绿化局已经要求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主动对接街镇、社区、小区物业、社会单位,明确园林树木的修剪规程,讲解修剪要领,示范修剪方法。通过科学、精细化修剪和病虫害防治等措施,保证树木的健康生长,营造优美的园林景观,避免出现借修剪为名,擅自截除树木主干、摘除树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