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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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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市园林工程项目负责人 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19-07-30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及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关于合作开展园林工程项目负责人人才评价工作的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园林绿化从业人员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北京园林学会将联合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在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的指导下,本着服务需求、考培分离的原则,共同开展北京地区园林工程项目负责人人才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评价考试

 根据工作安排,我市园林工程项目负责人人才评价首次考试将于今年年底组织。对通过考试人员,将颁发由全国学会统一盖章、全国互认的评价证书。考试报名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目前,园林工程项目负责人人才评价考试教材已印刷完毕。

 有意参加考试的人员,可联系北京园林学会或培训机构购买。

 二、人才评价培训

 为确保人才评价工作质量,北京园林学会、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经过充分调研,优选了六家具备相应资质且具有丰富园林绿化行业培训经验的培训机构,供企业及相关人员自主选择。

 (一)培训范围

 在京园林绿化企业施工及管理人员,自愿报名。

 (二)培训原则

 园林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本着公开、自愿的原则开展。计划参加培训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适合的培训方式及培训机构(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附后)。

 (三)培训方式

 培训分为三种形式:一是线上培训;二是线下培训;三是线上、线下相结合培训。各培训机构课程安排原则上不低于 48 学时。

 (四)报名条件

 1、园林、园艺、植保、林业专业从业人员

 (1)取得中专、中技学历,从事园林绿化项目施工、养护或者管理工作满 5 年;

 (2)取得大专、高职学历,从事园林绿化项目施工、养护或者管理工作满 4 年;

 (3)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园林绿化项目施工、养护或者管理工作满 2 年。

 2、非园林、园艺、植保、林业专业从业人员

 (1)取得中专、中技学历,从事园林绿化项目施工、养护或者管理工作满 7 年;

(2)取得大专、高职学历,从事园林绿化项目施工、养护或者管理工作满 6 年;

 (3)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园林绿化项目施工、养护或者管理工作满 4 年。

 满足以上条件人员,且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者,均可报名。

 (五)报名及培训时间

 培训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5 日结束。各培训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培训师资以及培训课程,原则上今年 10 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

 (六)报名方法

 请计划参加培训人员认真填写《北京市园林工程项目负责人人才评价培训报名表》(详见附件 1,该表以“姓名+单位名称”命名)、《北京市园林工程项目负责人人才评价培训汇总表》(详见附件 2,该表以“培训+单位名称”命名),并及时发送给所选择的培训机构。

 各培训机构收到培训报名表后,须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核准,并将核准合格信息汇总后报送北京园林学会,并通知报培企业或个人,在规定日期内按要求前往各相关培训机构现场办理培训报名确认和缴费手续。现场确认需携带如下资料:

 ①携带“北京市园林工程项目负责人人才评价培训报名表”,送培单位要在报名表“企业对申请人的意见”栏目中认真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件及复印件各三份(每份复印件需盖公章)。

③携带标准大一寸免冠蓝底光面无花边彩照三张(背后写上姓名,粘贴在附件1右上角空白处)。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人才评价培训报名表

         2、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人才评价培训资料汇总表

         3、培训机构信息一览表

        

关于开展北京市园林工程项目负责人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及附件.pdf

  


 北京园林学会    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2019年7月29日

(学会联系人:冯  昕84236014,李  丽84236218;

  协会联系人:魏海桥88653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