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协会
评选优质工程工作纪律 为进一步推动首都园林绿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调动企业及员工的积极性,不断提升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水平,本着相互学习、促进交流、客观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请参与优质工程评比的相关人员及单位遵守以下规定:
一、评优工作人员纪律
1、 贯彻执行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廉洁的工作作风;
3 、树立文明、严谨、热情、耐心的服务态度;
4、 坚持标准,集思广益,客观公正;
5、 严格执行“三不准”:
(1)不准接受参评单位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它各种形式的馈赠和宴请;
(2)不准参加由参评单位组织的各种娱乐消费活动;
(3)不准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二、参评单位要求:
(1)不准索取评优工程工作人员的手机号码及家庭住址;
(2)不准弄虚作假、贿赂评优工作人员等干扰评优工作的行为。
三、工作人员如有违反纪律,视情节给予批评、调离,严重者交由原单位进行处理。参评单位如有违反此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参评资格。
监督电话:88653901
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协会
200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