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根据北京市实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细则第四条第五款,结合奥运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发展的需求,现决定对已取得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管理等各项教育,并根据企业所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颁发《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证》。通知如下:
一、具有以下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可办理《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证》:
(一)企业具有一定数量的经培训合格的安全员(其中一级企业10名以上、二级企业7名以上、三级企业5名以上、无资质的企业7名以上)。
(二)企业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
(三)企业具有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其中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
5主要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四)企业两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安全员培训由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协会和北京市园林教育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领取《园林绿化施工安全员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被企业聘任为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安全员。企业拟投入工程项目中的项目经理人员均需具有“安全员考核合格证书”。
三、对符合动态管理要求的企业,每两年核发一次《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证》。
四、安全员培训报名工作已经开始培训,望各企业积极参加。搞好此项工作,旨在规范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为首都园林绿化的建设安全、质量安全、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尽职尽责。
特此通知。
联系人:魏海桥 张丽
联系电话:68587509 88653916 传 真:88653916
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