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报送中国林业网络博览会、中国林业网络博物馆和资料汇编有关材料的通知》(信综发〔2011〕45号)要求,为充分展示首都园林绿化建设成果,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明确专人,集中精力,认真做好中国林业网络博览会和中国林业网络博物馆相关材料的组织报送工作。国家林业局将按照省区市分别设立各自博览会和博物馆场馆,为各单位提供网络展示平台,林业企业(林业产品)包括涉林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自愿参加。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中国林业网络博览会所需材料(详见附件1、2)
(二)中国林业网络博物馆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
二、报送要求
(一)请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林场处(花卉产业处)、林政资源管理处、造林营林处、产业发展处、城镇绿化处分别牵头协调汇总野生动物馆、湿地馆、野生植物馆、花卉馆、森林馆、荒漠馆,林业企业(林业产品),涉林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产品)相关资料。
(二)各单位报送的相关材料需经主管局领导审核,并于2011年9月10日前以光盘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局信息中心。
联系人:赵丽君 陈楠
联系电话:84236718; 84236770
二○一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