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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切实抓好2010年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10-06-04
                                           京绿保发〔2010〕5号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
    2010年是收官“十一五”、谋划“十二五”发展蓝图的重要一年,也是首都园林绿化站在新起点、谋划新发展、实现新跨越之年。2010年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要围绕全市园林绿化工作总体部署,遵循理念创新、科技先导、一流标准、安全高效的原则,以贯彻落实《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为切入点,以理顺体制、落实责任、监督检查为抓手,以加强古树名木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为核心,狠抓日常保护管理,加大抢救复壮力度,切实提升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水平,确保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古树名木作为“活文物”、“活古董”,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经济、历史文化、社会和遗传学价值,是不可再生和复制的宝贵资源。保护管理好首都的古树名木,对于弘扬历史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展示古都风貌具有重大意义。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要从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高度充分认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领导、主管科室和具体负责人,从思想、人员、措施和经费四个方面把本区域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请各单位于5月26日前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主管领导、主管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填写附件1)报我局。
    二、落实责任,科学保护
    (一)进一步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制,实现保护与管理无盲区。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园林绿化体制改革和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制。特别是加强对土地权属变更地区、各种开发区、科技园区及老工厂等区域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的落实,实现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无盲区。市、区(县)、街(乡)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棵棵有人管,株株有档案,切实做到数字准确、范围清楚、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在完善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制和建立健全各种保护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加大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力度,要根据古树名木生长势、立地条件、土壤情况及存在主要问题制定科学保护方案,加强古树名木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管护责任单位或个人,认真落实浇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围栏、支撑等保护管理措施,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区域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于10月8日前将全年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年度工作总结以电子版和纸质文件形式报我局。
    (二)建立科学有效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投入机制,使保护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要顺应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新形势,尽早编制本区域内古树名木保护与复壮规划,制定分期实施方案,全力争取区、县财政的支持。
    (三)健全古树名木异常情况报告长效机制,实现科学及时处置。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古树名木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建设,发现古树名木有长势明显衰弱、濒危,建设工程影响其正常生长,遭受雷击、雪灾、风灾等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发现,依法及时处理,并填写《古树名木异常情况报告表》在十个工作日内报我局备案。因倒伏等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古树名木死亡确认手续。
    三、狠抓重点,扎实推进
    古树名木保护是一项长期、细致的工作,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和各有关单位要在认真总结以往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2010年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古树名木隐患排查及支撑加固工作。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要在古树普查、日常巡查、来信来访等基础上,加大古树名木隐患排查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本区域内古树名木应对极端天气工作。要分析查找古树名木倒伏、倾斜或枯枝死杈等安全隐患,特别是要把一些树冠过大、长在风口、易折断、防灾能力差的古树名木作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古树名木支撑加固工作。有条件的区县也可对油松、国槐等易空洞的古树名木进行“B超”体检,及早发现主干空洞问题,及时采取支撑、牵引等加固抢救措施,做到超前防范,确保古树名木和人身财产安全。
    (二)科学开展濒危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工作。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要在加强排查、巡查的基础上,积极组织专家对有问题的古树进行会诊,重点开展区域内长势衰弱古树名木的抢救复壮工作。要制定科学性、针对性强、经过论证的古树名木保护与复壮方案,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2010年,我局将在全市统一组织开展知名重点濒危古树名木的抢救复壮工作。各区、县园林绿化局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区域内著名、重点、长势濒危的古树名木,填写《濒危重点古树名木抢救复壮申请表》,于5月26日前报我局。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单位要积极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三)继续抓好古树名木防雷保护工作。
    在去年我局开展古树名木防雷保护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对曾遭受雷击、水陆交界处或空旷开阔处等易受雷击的高大、孤立古树名木避雷设施安装工作。各区、县园林绿化局要拟定工作计划,针对去年申请情况,还需补充申请的,填写《古树名木安装避雷针申请表》,于5月26日前报我局。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广泛参与,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四、强化监督,保护成果
    2010年我局将采取各区县自查、区县之间互查、市局抽查的方式组织开展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古树名木抢救复壮情况;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办理及建设项目避让保护古树名木措施监督实施情况;移植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情况;古树名木标牌、责任制落实、档案管理等保护与管理工作。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监督其及时整改。请于7月1日前将自查情况总结以电子版和纸质文件形式报我局。我局将依据自查情况,组织由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市林政稽查大队和有关专家组成的检查考核小组,开展对十八个区县的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全市通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加强培训,广泛宣传
    要建立健全市、区(县)两级培训制度。2010年我局将组织一次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干部培训班,主要针对衰弱、濒危古树抢救复壮技术,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管理标准,古树名木有害生物综合防治等内容。各区、县园林绿化局也要积极组织本区域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干部和养护管理技术人员培训班,不断提高管护人员整体素质。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古树名木保护意识。要重点开展《古树名木评价标准》、《古树名木抢救复壮技术规程》等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促进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2010年我局计划编辑制作一部以反映古树名木历史沿革,揭示古树名木生态价值、介绍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宣传片。各区县要积极配合,广泛参与,争取宣传片拍摄工作早日完成,为我市古树名木打造出一张精美的“名片”。

濒危重点古树名木抢救复壮申请表.xls

古树名木安装避雷针申请表.xls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机构和人员统计表.xls

古树名木异常情况报告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