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单位:
为规范《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证》申报、审批工作,行业协会对关于办理《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证》的通知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本次修订是根据《安全生产法》、《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主要是对申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增加了《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证》有效期满后申报延期工作的要求;对《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证》办理审核流程进行了明确,请各会员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及时办理《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证》取证和有效期满后延期工作。
新修订和完善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证申报要求自2020年5月12日起施行,原《关于办理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证的通知》同时作废。
附件:
延期申请要求.doc
新取证申请要求.xls
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2020年5月6日